4 資質認定
4.1 認定機構 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技術機構。
4.2 申請 資質申請單位應按要求向其組織注冊地所在縣級以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機構遞交申報材料,由 其對申報材料原件、復印件相符性進行審查,并出具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由資質申請單位向資質認 定機構遞交申報材料。 資質申請單位應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資質認定申請表(詳見附錄 A)2 份,其中 1 份由出具初審意見的當地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機構備案存檔;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資質認定申請書;
——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已取得丙(乙)級資質證書復印件;
——法人代表證明書、經營管理負責人的聘任文件或聘書以及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 有關證件的復印件;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負責人呈報表(詳見附錄 B),防治技術和財務負責人的聘任文件或聘 書原件以及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
——法人代表、經營管理、防治技術和財務負責人、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及其他防治技術人員等有 關工作人員明細表(詳見附錄 C);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及其他防治技術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資格證、崗位資格證等有關證明、證 件的復印件;
——提供本單位骨干人員的社保證明,其中申報甲、乙級資質的防治組織應提供經營管理、防治技 術和財務負責人、高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的社保證明;申報丙級資質的防治組織應提供防治 技術負責人、中級及以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的社保證明;
——有關工作人員聘用合同復印件;
——現有的主要技術裝備清單及發票復印件等;
——業績報告及業績證明材料等。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負責人應由具有林業中級技術職稱資格以上的人員擔任。
4.3 審核
資質申請單位對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質認定機構主要審核申報材料是否完整齊全、符合資 質條件、工程技術人員是否重復聘用等。必要時,資質認定機構可到申報單位現場查看核實申報材料及 場所。
4.4 認定 資質初次認定從丙級開始。資質認定機構根據材料審核和現場查看核實情況,對符合相關資質認定 條件的防治組織,給予認定相應的資質,并頒發資質證書
4.1 認定機構 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技術機構。
4.2 申請 資質申請單位應按要求向其組織注冊地所在縣級以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機構遞交申報材料,由 其對申報材料原件、復印件相符性進行審查,并出具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由資質申請單位向資質認 定機構遞交申報材料。 資質申請單位應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資質認定申請表(詳見附錄 A)2 份,其中 1 份由出具初審意見的當地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機構備案存檔;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資質認定申請書;
——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已取得丙(乙)級資質證書復印件;
——法人代表證明書、經營管理負責人的聘任文件或聘書以及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 有關證件的復印件;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負責人呈報表(詳見附錄 B),防治技術和財務負責人的聘任文件或聘 書原件以及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
——法人代表、經營管理、防治技術和財務負責人、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及其他防治技術人員等有 關工作人員明細表(詳見附錄 C);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及其他防治技術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資格證、崗位資格證等有關證明、證 件的復印件;
——提供本單位骨干人員的社保證明,其中申報甲、乙級資質的防治組織應提供經營管理、防治技 術和財務負責人、高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的社保證明;申報丙級資質的防治組織應提供防治 技術負責人、中級及以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的社保證明;
——有關工作人員聘用合同復印件;
——現有的主要技術裝備清單及發票復印件等;
——業績報告及業績證明材料等。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負責人應由具有林業中級技術職稱資格以上的人員擔任。
4.3 審核
資質申請單位對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質認定機構主要審核申報材料是否完整齊全、符合資 質條件、工程技術人員是否重復聘用等。必要時,資質認定機構可到申報單位現場查看核實申報材料及 場所。
4.4 認定 資質初次認定從丙級開始。資質認定機構根據材料審核和現場查看核實情況,對符合相關資質認定 條件的防治組織,給予認定相應的資質,并頒發資質證書